1.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被本市普通高校和上海考生被外地高校录取的2008年应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其中,包括2008年春季毕业的专科(含高职)毕业生,不包括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
2.报考条件
(1)考生须持有英语四级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425分(含)以上。
(2)考生须持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或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没有证书的考生须参加并通过学校组织的计算机能力考试(考试成绩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作为录取的必要条件之一。
(3)按学科门类报考。即考生只能报考本人就读专科(含高职)专业的相同学科门类(经济与管理学科门类报考相通)。
3.报名办法
(1)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统一安排,2008年5月10、11日学校接受考生报名。报名地点:本校古北校区,古北路620号。报名时间:8:30-16:00。
(2)报名方法: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院校。报名费、考试费按市有关规定执行。
考生报名时必须持有:
①普通高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或普通高校教务处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高校专科(高职)三年制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明请写明a、属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b、专科所学专业);
②外地高校毕业的上海籍考生同时出具由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发放的“毕业生就业卡”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人专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学校教务处盖章)原件及复印件;
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本人近期一寸报名照2张。
(3)填报志愿:专科所学专业为经济、管理学科类的考生,可报考我校经济、管理学科类专业;专科所学专业为英语学科类的考生,可报考我校英语学科类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不能报考我校专升本招生的各类学科专业。考生可在允许选择填报的学科专业志愿范围内填报1个专业志愿。
4、录取办法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合理、择优的原则,按招生录取流程完成录取,保证学校整体生源质量。
(2)录取依据
①学校组织的考试科目成绩。
②基础英语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原则上不录取。
③专升本录取按1:1.3的投档比例投档,大专就读阶段的德、智、体素质优异者可获投档后加分。
a、上海市、校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及优秀团员,加3分。
B、经济管理专业考生获英语六级证书或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425分(含)以上的,加3分。(a、b两项优惠加分可以累计)。
④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如上海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有新文件新规定,则按有关精神、规定办理。
(3)录取名单经上海市教委审定确认后,向社会公布。 |